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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亞補充1/26董事會決議內容

中央社新聞   2015/01/27 22:30

日  期:2015年01月27日

公司名稱:基亞(3176)

主  旨:補充1/26董事會決議內容

發言人:歐朝銓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有關基亞董事會於1月26日決議提前分析PI-88第三期臨床試驗資料一事,茲補充說明

如下:

一、提前結案之原因:

1.原臨床試驗計畫預計於病人用藥結束後再進行為期兩年的後續追蹤,或復發病例

數達218例為止,預計最遲至民國106年1月份結案。本公司評估臨床試驗之安全

性無虞,然藥品之療效尚未驗證,為節省時間成本,決定提前結束試驗以全面解

盲,直接對現有資料進行全面性統計分析,以確定未來發展方向。

2.參與本臨床試驗的520位受試者已於今年1月26日全部完成用藥,目前提前結案,

對受試者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3.本臨床試驗提前結案,可節省後續兩年的追蹤期之CRO(委託臨床試驗公司)的委

託費用、病人檢驗檢查費及醫師費等研發費用。在成本效益考量下,董事會決定

提前結束試驗,分析治療組與對照組之療效差異,進行全面性資料判讀與統計分

析。

二、PI-88後續發展

1.本次試驗提前結案進行資料分析後,PI-88後續發展有各種可能性,其中包含(1)

以具療效的資料或次群組資料向主管機關諮詢申請藥證之可行性、(2)以修正後

的試驗設計申請進行新的第三期臨床試驗、(3)停止PI-88開發等。

2.新藥開發過程中之智慧財產權保護至為重要,如無適當專利保護,即使新藥成功 

,其商業利益將大大降低。PI-88雖然已取得台灣區專利及歐洲孤兒藥資格,但

如未能通過臨床驗證成為上市藥品,則上述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則無重大意義。

3.本公司已於1月27日發函衛生福利部,並通知各醫院計畫主持人及倫理委員會,依

臨床試驗結案計畫(Study Conclusion Plan),受試者將接受試驗結束回診

(Study Completion Visit),以蒐集完整臨床資料,再進行統計分析,據以完成

結案報告並送藥物主管機關審核。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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