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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禽場未落實燻蒸作業 27日起開罰

中央社新聞   2015/02/26 20:16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5年2月26日電)農委會防

檢局表示,養禽場落實禽蛋燻蒸作業及出場應開立燻蒸

證明書必須落實,經查獲未落實者,27日起開罰。

農委會表示,截至25日6時止,計14個縣市送檢874

場,確診848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

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完成844場撲殺

,共計401萬7039隻。

防疫檢疫局表示,自27日起將於禽場、蛋商及國道

過磅處所及檢疫站,加強查核禽蛋燻蒸及其證明書開立

收取情形,蛋商公會、運輸業者及養禽業者等務必落實

禽蛋燻蒸消毒。

防檢局說,未依規定執行禽蛋燻蒸消毒的禽場,或

無法提供禽蛋供應來源場名單的蛋商,將處新台幣5萬

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表示,近期就會針對案例場未來復養及其周

圍半徑1公里內禽場再養或進養所需符合生物安全條件

,以及產業復養及重建規劃原則,與縣市動物防疫機關

及相關產業團體獲得初步共識,並擬具執行計畫草案,

以短、中、長期輔導措施,協助產業迅速恢復產銷秩序

,進一步提升整體家禽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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