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禽場未落實燻蒸作業 27日起開罰
中央社新聞 2015/02/26 20:16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5年2月26日電)農委會防
檢局表示,養禽場落實禽蛋燻蒸作業及出場應開立燻蒸
證明書必須落實,經查獲未落實者,27日起開罰。
農委會表示,截至25日6時止,計14個縣市送檢874
場,確診848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
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完成844場撲殺
,共計401萬7039隻。
防疫檢疫局表示,自27日起將於禽場、蛋商及國道
過磅處所及檢疫站,加強查核禽蛋燻蒸及其證明書開立
收取情形,蛋商公會、運輸業者及養禽業者等務必落實
禽蛋燻蒸消毒。
防檢局說,未依規定執行禽蛋燻蒸消毒的禽場,或
無法提供禽蛋供應來源場名單的蛋商,將處新台幣5萬
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表示,近期就會針對案例場未來復養及其周
圍半徑1公里內禽場再養或進養所需符合生物安全條件
,以及產業復養及重建規劃原則,與縣市動物防疫機關
及相關產業團體獲得初步共識,並擬具執行計畫草案,
以短、中、長期輔導措施,協助產業迅速恢復產銷秩序
,進一步提升整體家禽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