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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財經:證交所決議6/24召開股東常會,擬每股配發2.4元現金及0.3元股票股利

財訊新聞   2020/05/04 09:23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主旨:召開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

依據:依公司法規定暨本公司109年4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109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2時正。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5段1號台北國際會議中心4樓貴賓廳。

三、會議議程: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報請公鑒。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報告,報請公鑒。

3、本公司108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請公鑒。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謹提請承認。

2、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4元及股票股利0.3元),謹提請承認。

(三)討論事項:

為以部分盈餘發行新股配發股東,並配合修正本公司章程第8條條文,謹檢具增資方案及條文修正草案,提請公決。

(四)臨時動議:

四、停止股票過戶日期:本公司股票自109年5月26日起至109年6月24日股東常會終結之日止,依法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25日下午5時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109年5月25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五、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一)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9年5月5日起至109年5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請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於109年5月15日下午5時前,將書面提案寄達或送達本公司秘書部,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10樓,電話:02-23275502(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入股東常會議程,載明於開會通知書,不再另行公告。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於開會20日前另函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洽詢補發事宜。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9年6月4日起至109年6月2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公告事項:

(一)股東欲出席股東會現場,請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且配合量測體溫。倘股東未佩戴口罩或經連續量測二次體溫有發燒達額溫攝氏37.5度或耳溫攝氏38度者,禁止進入股東會會場。請股東多利用「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或委託健康之代理人出席會議,或委託代為投票,與會人員皆需簽到、留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填寫個資蒐集同意書,以利日後追蹤需要。

(二)本公司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屆時將於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公告資訊站」(ipcsa.nat.gov.tw/pap/)公告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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