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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食藥署全球首創警語,橄欖油渣孕婦幼兒不宜

時報新聞   2018/09/25 13:41

【時報-台北電】被視為健康油脂的橄欖油,榨過後的渣還可做為膳食營養補充品,但食藥署經動物實驗發現,若食用過量,恐導致胚胎體重不良下降,因此率全世界之先,要求相關食品必須標示警語「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公布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說,橄欖油萃取之後剩下來的油渣,包含美國、紐澳等地都有業者將其製成膳食補充品,近期也有業者提出申請欲在台上市。依據業者檢具的安全性資料,該署並邀集專家討論,決議規範此類產品所含的「羥基酪醇」含量為15至40%,羥基酪醇每日使用量20毫克以下。

潘志寬表示,目前世界各國雖未強制橄欖油渣萃取物的產品須加註警語,但專家檢視動物實驗報告發現,若攝取高劑量的橄欖油渣膳食補充品,恐致動物胚胎體重偏輕,因此規定這類產品的外包裝應以中文顯著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的警語。

草案將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之後行政程序約需1個半月;未來正式施行後,如查獲食品使用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新聞來源:中時 鄭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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