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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酒駕致人於死者,超過半數僅判刑2年以下

時報新聞   2019/03/25 11:20

【時報-台北電】酒駕事故頻傳,雖然近年中央已頻繁修法,但根據警政署統計,近五年取締酒駕違規案件仍超過10萬件,去年因酒駕事故而在一日內死亡人數達到100人。立委葉宜津指出,絕大部分酒駕案件都輕罰,如酒駕致人於死者,共58.6%僅判刑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痛批是「令人匪夷所思」。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併案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共10名立委提案,包括要求提高酒駕罰鍰額度至3萬元到18萬元間,並針對加裝酒精鎖、沒入車輛、延長吊扣駕照年限、同車乘客連坐懲罰、累犯處分等議題進行討論。

立委葉宜津指出,目前大多數的酒駕案件都是輕判,根據法律規定,駕駛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可以公共危險罪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觸法者在近五年共有30萬406人,其中97.2%、29萬2061人卻僅被處以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等。

而酒駕致人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近五年共138人違法,其中62.3%、86人僅被處1年以上、2年以下徒刑;酒駕致人於死者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近五年共593人違法,其中58.6%、348人僅被判1年以上、2年以下徒刑。

對此,司法院法官許辰舟解釋,由於近年不斷修法提高酒駕罰則,在案件發生當時的罰則可能與現在不同,因此需按當時法律判刑,且法律有不朔及既往、一罪不二罰等原則,所以該數據無法直接作為真正依據。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由於立法容易、執法困難,因此交通部會從執法可行度上去檢視修法是否妥當,而如何讓刑法與行政法之間可具一致性,讓執行上不會有困難,交通部會抱持開放態度,配合朝野協商。(新聞來源:中時 李宜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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