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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酒駕修法,民團籲納入同車共責

時報新聞   2019/03/26 08:09

【時報-台北電】攸關酒駕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再度朝野協商,力拚三讀通過。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昨舉行記者會,期盼酒駕修法能順利三讀,協會並要求立法院通過有關「同車共責」、提高酒駕刑責和懲罰性賠償等條文,盼別讓公民團體上凱道抗議。

 台灣酒駕防制協會祕書長林美娜指出,酒駕絕非僅是個人的犯罪行為,而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公衛問題,行政罰與刑罰僅不斷加重究責酒駕肇事者是不夠的,唯有啟動全面性的防制措施,才能達到零酒駕的文明目標,因此呼籲朝野政黨,盡快讓酒駕修法順利三讀。

 協會要求立法院通過有關「同車共責」的酒駕連坐行政處分提案,課予一同飲酒者防阻酒駕者上路的責任。民進黨立委陳曼麗提案指出,若汽車共乘者明知駕駛人有酒態、酒味或有喝酒仍搭乘,連帶處1萬元罰鍰。

 協會也要求處罰酒駕者,不論酒駕肇事與否,只要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及公共危險罪,一律人管收3到7天、車扣留1個月。協會也提到,針對因酒駕肇事而負法律上賠償責任時,應仿外國立法例,增訂「懲罰性賠償」規定,對於駕駛者早已認知的危險及被害人各種可預見損害,加重肇事者對被害人及家屬的賠償義務。

 協會也要求法務部,加重刑責部分應大大提高最低本刑,將酒駕致人於死的刑期提高為7年以上、15年以下,酒駕致人重傷殘者刑期提高為5年以上、12年以下。

 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說,已經躺在立法院兩年的道交條例修法今可望三讀通過,但仍不見交通部提出自己的版本,而加重刑責的《刑法》修正草案本周四要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政院版本也沒出來,呼籲執政黨別再延宕修法。

 另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審查道交條例,協商通過第73條,慢車駕駛人若酒駕可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拒測者可處2400元罰鍰,為原罰則2倍。另外汽機車酒駕罰鍰上下限、累犯罰鍰、吊銷駕照年限、同車乘客連坐等,交付今日朝野協商。

 交通部也針對道交條例提出修正建議條文,考量到汽機車有城鄉差異,且兩者酒駕肇事程度不同,因此將區分二者罰鍰額度。(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鄭舲、李宜秦/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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