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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創STO受限,顧立雄:可進沙盒

時報新聞   2019/04/13 14:17

【時報-台北電】新創及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催生證券型代幣(STO),金管會原本訂出5限制,讓小規模STO可先上路,公聽會上卻有諸多反對意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2日表示,若業者意見不一、不同意金管會草案,無論金額大小都可申請進監理沙盒實驗,再來看要調整哪些法規。

 金管會草擬STO(證券型代幣發行)相關規範,原規劃6月發布函令,先開放限制性STO,共有五大限制,一是必須是非上市櫃、非興櫃公司才可以發行限額STO,二為募資金額限3千萬元以下才能排除證交法申報生效規定,三是發行類型限分享固定利息的債務型代幣、及參與發行人經營利益或特定專案盈餘的分潤型代幣。

 第四是投資人僅限專業投資人,每一專業投資自然人對單一STO案,投資不得逾10萬元,專業投資法人則認購金額不限;第五是平台業者擔任自營商,依市場狀況自行報價,每天交易總額不得逾該檔STO發行量的50%,且平台業者必須申請資本額1億元的自營商執照,同一檔STO只能在一平台上交易。

 金管會12日邀代幣平台業者、新創業者、區塊鏈相關單位等,舉行證券型代幣監理規範公聽會,初步規劃募資金額在3千萬元以下的STO可免依證交法申報生效,逾3千萬元、股權型代幣要先申請進沙盒實驗,相關規範視實驗結果再研議。

 但昨日如立委許毓仁即表示,3千萬元規模太小,建議要拉高到300~500萬美元,才有助新創利用STO籌資,且投資人應擴大到一般民眾,單一STO應可在多家平台上交易,降低交易平台資本額門檻,目前訂1億元門檻過高。

 大部分新創也對3千萬、只能單一平台議價交易、限制投資人等有意見,認為未來的STO應是無國界、無法用議價交易。

 顧立雄表示,只要是在台發行的有價證券,就須用新台幣交易,國外投資人就要申請僑外資資格,且要向央行申請匯入資金,新創業者等若認為3千萬規模太小、草案不符需求,可比照加拿大模式,先進沙盒實驗,再尋找最適修法方向。(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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