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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水稻保險納保者低,縣府呼籲天然災害救助金提高

時報新聞   2019/05/26 16:57

【時報-台北電】農委會前年起推動水稻保險,雲林縣參與的稻田比例僅3%至5%,縣議員呼籲縣府吸收農民該繳的10%保費,使所有稻田全面納保。但縣長張麗善認為,保險仍應有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最釜底抽薪的辦法是修正天然災害救助標準。

縣議員蔡東富指出,雲林縣2017年一期、二期稻作總面積4萬5543公頃,產量33萬4219公噸占全國19.05%排名全台第一,雲林縣的每年農業災損占全國29.4%,但投保水稻保險的農田比例卻低得可憐。

蔡東富表示,全縣一期稻作面積約3.1公頃、二期作面積約1.5萬公頃,但投保面積2017年二期是623公頃、2018年二期612公頃、2018年一期984公頃,是宣導不夠還是農民了解不足?

他建議,水稻保險費中央補助50%、縣府補助40%、農民個人負擔10%,不如縣府也吸收農民負擔的10%,使稻田全面納保。

張麗善表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標準20年來沒有修正,連復耕成本的3成都不到,以稻米為例,一公頃成本12、13萬元,損害達20%才能獲補助1萬8000元,只有成本價的16%,修正天然災害救助標準對農民比較有益。

張麗善說,農業保險還是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就像健保之外自行投保意外險。此外,政府不鼓勵農民種稻,推動轉作雜糧,農委會修正天然災害救助標準把補貼提高比較有利。(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周麗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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