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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12月起取締違法Uber,租賃業抗議配套不足

時報新聞   2019/11/07 13:35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昨日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輔導期至108年11月30日止,接下來將取締違法的Uber司機,公告一出,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立刻批評期限內全數完成掛牌根本不可能,小客車租賃公會今也前往交通部抗議,呼籲官員正視產業聲音。

交通部今年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之1,衝擊Uber的營運模式,並自12月1日開始執法取締,許多Uber司機已願意並實際行動轉往多元化計程車,但受限於行政程序,可能要等到12月才陸續領到執業登記證與辦理靠行,在法定期限內無法營業,等於失去養家收入。

數十名租賃業者與司機今前往交通部,舉起「朝令夕改」、「政府無信」、「投訴無門」、「不公不義」等標語抗議。小客車租賃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建良表示,租賃業及代僱司機都要生存,政府卻只是喊喊口號,不知道業者轉換過程面臨的問題,如果政府不願意照顧業者,將會發起更大抗爭,甚至與計程車業一起出來。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公會理事長王世璋說,計程車車牌現在坐地起價,一張車牌喊到15萬,故意排擠租賃業轉型,政府現在都端不出可行配套,完全不顧產業。(新聞來源:中時 陳祐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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