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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協禧(3071)現金減資8.3333%,舊股9/29最後過戶日,新股10/7上櫃

財訊新聞   2019/07/19 17:0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

及換股作業計劃書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7/19

2.減資基準日:108/07/2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8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120,000,000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00,000,00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00,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0,000,000股,用以提升股東權益;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8.3333%。

四、減資後換發新股股份計11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00,000,000元,每股金額1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16.667股(即每仟股減少83.333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擬訂定為民國108年10月04日,並自108年10月07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8年09月29日。(茲因適逢星期例假日,現場過戶至108年09月27日下午4時30分前,郵寄以108年09月29日郵戳為憑)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108年09月30日起至108年10月04日止停止辦理過戶。

(四)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108年09月26日起至108年10月04日止停止在市埸買賣。

(五)新股票上櫃(採無實體發行)日期訂為民國108年10月07日。自新股票上櫃(採無實體發行)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10月09日。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

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因

最後過戶日108年09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請股東於108年09月27日下午4時30分前持

現股舊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

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108年10月07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02-27463797。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

作業日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10/04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8/10/07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10,000,000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8年0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8年0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8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本公司將於減資基準日後,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

三、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變更。

四、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

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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