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燦星旅減資49.334%換發新股,9/30為股票最後過戶日,10/7新股上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
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劃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8/05
2.減資基準日:108/08/0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8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36,064,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0,640,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77,919,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7,791,900 股,用以彌補虧
損,改善財務結構;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9.334%。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換發後之新股票共計18,272,1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計新台幣182,721,000元整。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506.66股(即每仟股減少493.34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亦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
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108年10月5日。
(二)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8年9月27日至108年10月5日止。
(三)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9月30日。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0月1日至108年10月5日止。
(五)全面換發新股票日:自108年10月7日起全面採無實體換發新股。
(六)新股票掛牌上櫃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櫃掛牌買賣日期:108年10月7日。
(七)自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
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已過戶舊股票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股東於108
年9月30日下午4時30分前,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
發,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未過戶舊股票,但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須於108年
10月7日後,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證券交付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
影印本及印章,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後,另填妥換發新股票
申請書,辦理換發新股票,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四)掛號郵寄者以108年9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五)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於新股票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行轉付集保劃撥費
用,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10/05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8/10/07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8,272,100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