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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凱碩(8059)私募1億250萬股,訂每股私募價13.44元,增資基準日11/27

財訊新聞   2019/11/14 07:23

本公司董事會訂定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與102年1月8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55995號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

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之名單與公司關係如下:

應募人: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本公司之董事長

應募人屬法人之應揭露事項:

前十大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公司之關係

------------------------- --------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54% 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為實質關係人

吉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18% 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為實質關係人

沈蔡來順 2.88% 與本公司董事長為母子關係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82% 無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 2.40% 無

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鵬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 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為實質關係人

合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50% 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為實質關係人

蔡麗珠 1.49% 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為實質關係人

沈軾榮 1.46% 本公司董事長

渣打託管納提希斯投資專戶 1.44%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發行股數為普通股102,5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經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得募資總額為新台幣1,420,000仟元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發行價格訂定之依據:

(一)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本次私募之參考

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二)本次私募實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為依據。

(三)依上述定價原則,以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08年11月13日為定價日,計算本次

私募參考價格為每股16.79元,據此訂定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13.44元,約當為

參考價格之80.05﹪,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8成之股東臨時會決議內容。

二、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實際私募價格業經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以不低於股東臨時會

決議成數範圍內,視洽特定人情形、市場狀況、及公司未來展望決定之。前述私募

價格訂定之依據係符合主管機關之法令規定,並同時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

之限制及獲應募人認同而訂定,應尚不致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之情形,其訂定應屬

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主為公司長期業務發展需求,預計可充實營運資金、提高公司自有資本

比率、改善財務結構、投資有利於公司業務發展的相關事項,從而提升公司整體經營

績效及獲利能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作業迅速簡便具時效性、及私募股票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有助於

公司長期穩定的業務發展,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籌募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8/11/13。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6.7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3.4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

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又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業經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授權董

事會,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當時狀況及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增資繳款期間訂為民國108年11月20日至108年11月27日止,

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8年11月27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業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依本次定價及發行股數計算私募金額為新台幣1,377,600仟元,已達股東臨時會決議

得私募總額之97%以上,預期可達本次私募之目的及效益,故將以增資基準日(含)前

已收足股款之股數發行新股,剩餘得私募之金額額度則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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