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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飛宏(2457)旗下東莞達宏電子處分東莞清溪鎮閒置資產,獲利492萬人民幣

財訊新聞   2020/02/27 16:28

代子公司東莞達宏電子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固定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謝坑村菠萝岭地段土地、房產及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9/2/27~109/2/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占地面積為11,054.73平方米,建筑面積為17,983.18平方米

交易總金額:(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價格含稅總價為RMB74,000,000元

(2)機器設備含稅總價款RMB9,5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東莞市凌度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非關系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估處分損益(稅前)RMB4,922,683.66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條件:

(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價格含稅總價RMB7,400萬元:

a.第一期:RMB925萬元(簽署意向書起10個工作日內)

b.第二期:RMB1,295萬元 (正式合同簽署之日後10個工作日內)

c.第三期:RMB740萬元 (搬遷完畢通知交付買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d.第四期:RMB4,440萬元 (完成過戶,產權變更為買方後2日內)

(2)機器設備含稅總價款RMB950萬元:

a.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30%(RMB285萬元)作為定金

b.交貨前2個工作日內支付60%(RMB570萬元)

c.買方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10%(RMB95萬元)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評估報告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母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機構:廣東方圓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估價金額:RMB47,736,519元

(2)機器設備估價金額:RMB4,002,22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土地、房產及其相關設備估價師:何文英/陳曉文

(2)機器設備估價師:梅茜/黃家榮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何文英:注冊號4420040128

陳曉文:注冊號4420070044

梅茜:登記編號44190062

黃家榮:登記編號44130020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費用:RMB3,700,000元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將閒置資產變現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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