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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長佳(4550)董事會決議,109/6/12召開股東常會

財訊新聞   2020/03/24 17:1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199號3樓(台北萬豪酒店-春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報告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份條文案。

(5)、報告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份條文案。

(6)、報告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份條文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2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一○九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

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受理股東書面提

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本公司訂於109年4月6日起至109年4月15日止,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郵寄

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10巷1號8樓,電話:(02)6606-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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