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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易威決議辦理109年度股東會通過之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每股13.74元

財訊新聞   2021/06/10 07:5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9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規定之人擇定特定人,

目前擬已洽定之特定人為本公司董事長。

前述應募人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於上述私募股數內另洽特定人認購。

4.私募股數或張數:1仟股~12,000仟股,並授權董事長於前述區內間內訂定實際發

行股數。

5.得私募額度:109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上限50,000仟股,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

三次辦理,每次發行股數不得超過17,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09年0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所定之定價原則定之,以本次

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10年06月09日為定價日,並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16.65元、16.73元及16.76元,擇前一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16.65元為基準;另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17.17元,取上列二者較高者之17.17元為參考

價格,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13.74元,符合本公司股東會決議以不低於本公

司定價日前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定價原則。

前述私募價格之定價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

,並考量公司未來發展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

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用於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發展新業務、改善財務結構、購置研發設備及長期股

權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營運成長、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以提昇營運成效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

金需求所需引進投資夥伴規劃,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

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

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06/09

11.參考價格:新台幣17.1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13.7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募集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

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

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除以上規定,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10年06月09日起至民國110年06月23日止。

(3)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

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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