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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長科*股票面額由1元變更為0.4元,舊股8/24最後交易日,新股9/5上市

財訊新聞   2022/08/08 07:31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之換股作業計畫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NA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1/06/2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原每股面額(元)、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

本公司每股面額新台幣1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4,198,680元,流通在外股數

為384,198,680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4.65元。

(2)新每股面額(元) 、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

本公司每股面額新台幣0.4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4,198,680元,流通在外股數

為960,496,700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9.86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11年股票面額變更全面換發新股作業,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發股票作業計

畫。

二、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9月2日

三、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長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原資本總額及股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4,198,68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

幣1元,發行股份股數為384,198,680股。

(三)換發新股後資本額及股數:換發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4,198,680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0.4元,發行股份股數為960,496,700股。

四、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無實體

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五、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8月24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1年8月25日起至111年9月2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8月28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8月29日起至111年9月2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9月2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1年9月5日

(七)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1年9月5日

(八)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

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發新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係以無實體方式發行,採帳簿劃撥交付。尚未於證券商營

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前往證券商營業處所開立證券帳戶,以利

辦理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二)因最後過戶日111年8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

戶之股東,請於111年8月26日下午4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

年8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辦理換發手續。

(三)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

逕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七、股票換發比率:本次股票換發比率為150%,依股票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

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增加1,500股(即每仟股換發2,500股),換發後

普通股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股票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者,依股票換股基

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折付現金,不滿壹

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後,本

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

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十、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

關作業程序。

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上述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1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之。

(2)本公司係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元變更為新台幣0.4元,本次股票

面額變更業經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11年6月22日經加三商字第1110006264號函

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7月8日證櫃監字第1110007506號函核

准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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