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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頭市場》和旺重訊違規,遭罰5萬元

時報新聞   2015/04/21 15:10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櫃檯買賣中心針對和旺公司(5505)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5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和旺公司(股票代號:5505)與美商CORDISH集團並無合作或合資成立公司之情事,且該公司早已於104年3月20日接獲對方律師來函要求澄清媒體報導,並於104年4月1日回復,惟和旺公司未依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於發現大眾傳播媒體內容有足以影響上櫃公司有價證券市場行情,且報導與事實不符之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而遲至104年4月7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櫃買中心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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