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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頭市場》和旺違規,遭罰50萬元

時報新聞   2015/05/28 08:07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櫃檯買賣中心對和旺公司(5505)違反平時例外管理程序、重大訊息申報規定及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處以違約金50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和旺公司發生退票情事時,未完整提供空白支票供櫃買中心查核、隱匿空白支票領取情形等,違反櫃買中心「平時例外管理程序」規定;且該公司亦未於規定期限內即時發布重新選任董事長、總經理暨子公司勝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之重大訊息;又該公司未於104年度第1季終了後45日內公告申報第1季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權益變動表、會計師核閱報告及財務報告附註揭露等相關事項,未符櫃買中心「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規定,櫃買中心對該公司從重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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