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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金融》人行嚴管,網路金融沒戲唱

時報新聞   2015/08/01 13:29

【時報-台北電】中國大陸網路金融蓬勃發展,包括支付寶、財付通等知名第三方支付早已跨進金融領域,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昨(31)日晚間提出的管理辦法,網路支付將不得從事信貸、理財、融資等金融業務,支付寶內建的餘額寶服務恐淪為非法。

   新浪科技報導,人行將對網路支付提出進一步限制的消息,去年開始便一直在坊間流傳,昨日晚間人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坐實該項傳聞,且提出諸多限制,無疑是對網路金融發展投下震撼彈。

   該意見稿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帳戶。意即,包括支付寶、財付通這樣的第三方支付,皆無法從事網路金融業務。

   但對大陸一般民眾而言,該意見稿帶來最大的影響,則是提出支付金額限制。該意見規定支付機構應根據支付指令驗證方式的安全級別,對個人客戶使用支付帳戶餘額付款的交易,進行限額管理。驗證方 式包括利用數位憑證、電子簽名等等。

   假設支付機構未採用數位憑證、電子簽名等兩種以上的驗證方式,單一客戶所有支付帳戶單日累計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人民幣(下同)。甚至,若支付機構採用的驗證方式不足兩種,單日累計金額更不得超過1,000元。

   目前在大陸透過手機進行網路購物、消費已經相當普遍,但多數手機並未具備數位憑證、電子簽名等驗證功能,第三方支付多僅利用密碼及簡訊驗證碼進行驗證,若根據上述規定限額,未來透過手機消費,將無法購買高單價的iPhone手機及家電家具。

   此外,該意見稿也將支付帳戶區分為綜合帳戶、消費帳戶兩種類型,僅前者可用於消費、轉帳及購買投資理財產品或服務,但開設該類帳戶需要極高的身分驗證門檻,需要至少5種以上方式進行交叉驗證身分,或者到實體據點面對面開戶。

   分析認為,該意見稿提出的諸多限制,無疑是緊縮目前網路金融發展的空間,嚴格區分網路支付及網路金融的界線。但如此高的門檻,對大陸三四線城市、農村等未受過高等教育的用戶相當不便。當初網路金融提出的「普惠金融」理想,恐將漸行漸遠。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賴昭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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