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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3度違規繞道買大同,龍峰國際再挨罰402萬元

時報新聞   2019/01/17 17:30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公布最新陸資炒股大同(2371)調查結果,指出陸企全資子公司港商龍峰國際三度違規,透過5個帳戶繞道投資大同,持股達18.01%,對此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合計裁罰402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半年內出清所有持股。

 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經調查發現,龍峰國際此次透過亞洲永豐金證、香港元大證、香港大華繼顯證、帕米爾思資本、香港金英證5個帳戶,於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期間違規投資大同股票,合計持股達18.01%。

 金管會對此依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對龍峰國際裁罰60萬元、限期半年內出清剩餘持股,並依期間持股突破10%的大股東規範門檻,違反證交法規定半年內不得轉讓持股限制、且未辦理持股異動申報事宜,再裁罰負責人任國龍342萬元,合計裁罰4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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