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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頭市場》違反重訊申報,京晨遭罰3萬元

時報新聞   2019/06/19 07:54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櫃檯買賣中心對京晨公司(6419)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3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京晨科技公司於107年1月12日及107年4月3日二次累積取得海外有價證券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該公司未依規定時限辦理重大訊息公告,而遲至108年5月23日始公告前揭訊息,櫃買中心對該公司處以3萬元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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