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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要聞》人行公布11條金融業開放措施

時報新聞   2019/07/21 08:58

【時報-台北電】自去年4月海南博鰲論壇以來,大陸加快金融業對外開放步伐。20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同時發布多項對外開放新措施,包括人行將支持外資全資設立或參股貨幣經紀公司,鼓勵外資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等。

 新浪財經20日報導,為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大陸政府延續先前政策,進一步推動相關舉措。中國人民銀行推出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中國銀保監會也研究發布7項對外開放新政策措施,內容涉及外資機構在大陸開展銀行、保險、信評等准入資格的放寬以及業務的擴大。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推出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

 首先,允許外資機構在大陸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同時,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資控股的理財公司;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以及支持外資全資設立或參股貨幣經紀公司。

 此外,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並將原定於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

 去年4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海南博鰲論壇上表示,大陸將大幅放寬金融業市場准入,加快保險業開放進程,擴大外資機構在大陸的業務範圍。隔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即宣布12項開放措施,大幅放寬外資對大陸金融機構持股限制和業務經營範圍。

 此後,大陸政府延續此一開放基調,不斷向外界說明與推出政策。今年以來,包括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人行行長易綱、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等高官均曾對外發表金融業對外開放說法。就在7月18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官員表示,正在考慮放寬或取消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額度限制。(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李書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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