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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市場》華電19日恢復買賣,大飲併案停止買賣

時報新聞   2019/08/16 07:57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證券交易所公告,自108年8月19日起,華電(1603)恢復買賣,正峰新(1538)及統懋(2434)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千興(2025)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大飲(1213)併案停止買賣。

 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108年第2季財務報告後,中華電線電纜公司(1603)前因未依規檢送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已於108年8月14日補行公告申報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且前揭財務報告無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符合同細則第50條第2項第1款規定,及無其他應停止買賣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8年8月19日起,將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恢復買賣。

 在首次變更交易方法部分,正峰新能源公司(1538)及統懋半導體公司(2434)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8年8月19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在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方面,千興不銹鋼公司(2025)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49條之2第1項第4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8年8月19日起,將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至於併案停止買賣部分,大西洋飲料公司(1213)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08年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8年8月19日起,將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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