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國際產業》鎖定美國數位巨擘,歐盟擬訂數據、AI技術法規

時報新聞   2020/02/23 13:03

【時報-台北電】歐盟即將在年底前針對人工智慧(AI)與共享數據擬定法規,限制在歐洲營運的外國企業、尤其是美國網路巨擘,在線上平台數據使用與分享必須遵循歐盟最新規範,顯示歐盟向美、中宣示自身的「技術主權」(technological sovereignty)。

 歐盟監管機關19日發布規劃,針對多項科技領域設下法令限制,包括機器學習相關技術、監視攝影機、癌症掃描、自駕車等。

 歐盟預計在2020年底前完成草案,內容主要是衝著美國重量級網路業者而來。歐盟從Alphabet旗下谷歌的反壟斷訴訟,以及仍在進行中的亞馬遜、臉書調查案中發現,這些大型平台利用數據擠壓小型業者的生存空間。

 根據目前規劃的內容,新法將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必須分享數據予小型對手,尤其是與競爭業者銷售產品相關的消費者行為。

 代表亞馬遜、谷歌、臉書等大型網路平台的產業團體EDiMA樂見這些提案的規劃,表示會與歐盟執委會合作,俾以解決問題。

 線上平台共享內容的責任原則,也同樣會擬訂於今年底以前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歐盟執委會委員布雷頓(Thierry Breton)周一表示,臉書執行長祖克柏提出線上內容監管提議並不充份,因為這沒有解決根本問題。

 此外,研發機器學習技術的美、中企業也將是新法鎖定目標,藉此規範業者對於醫療紀錄或臉部影像等敏感資料的處理方式。

 另一方面,歐盟執委會坦言,歐盟在消費者導向的應用程式和平台數量都落後美國與中國,歐盟希望每年吸引200億歐元(約216億美元)的公家和民間投資,以帶領歐洲趕上此波大數據與AI的趨勢,並且應用在工業和公部門上。(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陳怡均/綜合外電報導)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