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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社會》北京提前審議全面禁獵,禁食野生動物

時報新聞   2020/03/26 13:36

【時報-台北電】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今(26日)召開,其中《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草案)》提交一審,列明要強化禁止濫食,提出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及上述野生動物為原料製作的食品,並加大處罰力度。

 該《條例》提出,北京要依法對野生動物實行分級分類保護,嚴格按照國家一級、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對珍貴、瀕危以及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實施重點和針對性保護。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將擬訂《北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並實施重點保護。

 《條例》列明要全面禁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運輸、寄遞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加重處罰。

 《條例》提出多項新規定,包括不得虐待收容救護的野生動物,以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擅自放生活動,商場超市等為買賣野生動物提供交易服務;北京全域常年禁獵,對因科研、疫源疫病監測等獵捕需求嚴格審批;嚴控人工繁育,實行許可證制度,禁止在中心城區等地設繁育場所等。(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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