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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改為重量或支數 「其他菸品」採擇高課徵菸稅

時報新聞   2020/07/04 15:50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菸酒稅法》,近年來市場新興菸品多為高濃縮產品,重量較輕、稅負較低,財政部考慮到「其他菸品」菸稅過去是用重量計算,比起一般紙菸按支計稅稅負更低,為考慮租稅公平性,財政部研擬將「其他菸品」改為「重量或支數」擇高課徵菸稅。

 

 而菸捐方面,衛福部也已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他菸品」的菸捐同樣採「重量或支數」擇高課徵菸捐。

 依照現行菸酒稅法規定,一般紙菸是每1千支徵收1,590元菸稅,而其他菸品、雪茄、菸絲是每公斤徵收1,590元菸稅。

 而菸捐方面,一般紙菸是每1千支徵收1千元菸稅,而其他菸品、雪茄、菸絲是每公斤徵收1千元菸稅。

 以超商所販售的紙菸來說,每包內含20支菸,菸稅為31.8元,而菸捐為20元,合計為51.8元,另外再加計業者的製造與管銷成本等做訂價策略。

 然而,官員指出,近年出現新興菸製品如加熱式菸品菸彈等,以後若加熱式菸品入法,其菸稅相對來說較紙菸更少,顧慮到未來其他新型菸品,因此財政部與衛福部溝通後,研擬將其他菸品的菸捐、菸稅更改為重量、支數擇高課稅方式。

 官員表示,目前我國加熱式菸品還未確定入法與否,但電子菸已出局。衛福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規定,明確規範菸品、類菸品等兩大項目,電子菸已列為類菸品,且明文規定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電子菸等菸品,另近似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物品、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等菸品同樣禁止產製或銷售。

 衛福部指出,目前研究顯示,電子煙不論含有尼古丁與否,對健康傷害並不亞於傳統菸品,且國際間已發現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至2020年2月18日止,美國累計通報2,807名電子煙肺傷害個案,其中68名死亡,而世界衛生組織在2019年也持相同理論,我國因此跟進,禁止產製、銷售電子菸。(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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