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數位稅風氣吹進東南亞 印尼增值稅名單增加
【時報-台北電】新冠肺炎疫情大幅衝擊各國財政,數位稅儼然成為各國挽救國庫的作法。印尼政府於五月時便宣布將對亞馬遜(Amazon)及谷歌(Google)等數位巨擘開徵10%增值稅,本月7日該國再宣布,徵稅名單將新增臉書(Facebook)、迪士尼(Disney)等企業。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封城措施帶動企業及個人對軟、硬體需求大增,且民眾的消費模式亦大幅改變,致使科技巨擘在疫情中逆勢成長。
印尼政府於五月時宣布,為挽救受疫情拖累的國內財政,將對無形數位商品及服務開徵10%增值稅,徵稅名單上可見到受惠於疫情大幅成長的科技企業,如亞馬遜(Amazon)、谷歌(Google)、Netflix和Spotify等,7日印尼政府再度加長名單,納入臉書(Facebook)、蘋果(Apple)和TikTok三間企業,並新增亞馬遜旗下的有聲書平台Audible和智能助理Alexa。
對此臉書(Facebook)發言人表示,該公司會遵守當地法規,並且自九月起繳納增值稅。其他企業則尚未對此做出回應。
根據印尼相關法規,外資企業於印尼當地販售數位商品或服務,若年收入超過六億印尼盾,則必須繳納10%增值稅。
印尼主管單位在政府公文中指出,該單位會繼續判別其它須繳納增值稅的科技公司,並表示應繳稅的企業名單還會再增加。
科技巨頭近來在國際社會面對越來越多質疑聲浪,認為他們能跨國販售產品及服務,但卻能將據點設在低稅收的國家以規避繳稅,引發外界對於公平性的疑竇。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於2019年時便簽署「GAFA稅」法案,針對在法國數位服務營收超過2,500萬歐元的科技巨擘課徵3%數位稅,歐盟內部亦針對是否開徵數位稅有許多討論。
近來數位稅風氣也吹進東南亞,7月底時菲律賓眾議院內部的委員會通過數位稅相關草案,使菲律賓向課徵數位稅再邁進一步,負責起草的菲律賓議員Joey Salceda表示,「如果受疫情大幅衝擊的實體企業必須繳納增值稅,那麼電子商務也不該是例外」。如果該法案獲眾議院及參議院支持,菲律賓未來將會對臉書、谷歌和YouTube等公司開徵12%數位稅。
此外,泰國也於六月時通過相關法案,預計將對科技巨擘開徵7%增值稅。(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呂佳恩、綜合外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