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印產銷履歷可重罰百萬 勿試法
中央社新聞 2015/09/05 19:39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5年9月5日電)農委會表示
,嘉義縣戴姓養殖業者擅自印製產銷履歷標籤案,因違
反標示規定,已可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若再確認未經驗證屬實的話,最高將再罰100萬元。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因為嘉義大學不是
執行水品產品的產銷履歷驗證機構,全國只有海洋大學
是水產品的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戴姓業者的案例卻標榜
經嘉義大學驗證,因而破功、被發現。
她說,戴姓業者因違反標示規定屬實,至少將處以
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委會已協調驗
證機構協助嘉義縣政府查證,若確認未經驗證,產品卻
使用產銷履歷標章,將可再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並失去使用產銷履歷標章的資格,呼籲業者
勿試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