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擅印產銷履歷可重罰百萬 勿試法

中央社新聞   2015/09/05 19:39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5年9月5日電)農委會表示

,嘉義縣戴姓養殖業者擅自印製產銷履歷標籤案,因違

反標示規定,已可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若再確認未經驗證屬實的話,最高將再罰100萬元。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因為嘉義大學不是

執行水品產品的產銷履歷驗證機構,全國只有海洋大學

是水產品的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戴姓業者的案例卻標榜

經嘉義大學驗證,因而破功、被發現。

她說,戴姓業者因違反標示規定屬實,至少將處以

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委會已協調驗

證機構協助嘉義縣政府查證,若確認未經驗證,產品卻

使用產銷履歷標章,將可再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並失去使用產銷履歷標章的資格,呼籲業者

勿試法、得不償失。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