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購屋人不知應索取不動產說明書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5年10月5日電)新版不動產
說明書已上路,信義房屋(9940)調查發現,9成民眾不
知道買房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有76%的民眾不會看說
明書重點。
信義房屋表示,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早在26年前
就促成台灣第一本「不動產說明書」問世,當時法令並
無強制要求,這份說明書對當時的房仲交易,界定出基
本的服務準則,也為日後整個產業的制度化保障開啟新
局。
最新10月1日啟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事項」後,消費者買賣房屋將有更大的保障,然而
大多數報導皆聚焦在「成屋需標示凶宅」及「預售屋禁
止標示漲幅」上。
信義房屋調查卻發現,達90%的民眾不知道買屋可
索取不動產說明書;88%的民眾不知道「不動產說明書
」與「標的說明書」並不相同;76%的民眾就算拿到「
不動產說明書」也不知道該看哪些重點。
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專案經理鄭啟新特別提醒消費
者注意修正的內容,除了凶宅外,還要注意「看環境」
以及「看停車位」兩部份。
「看環境」部份是指,新版說明書要求房仲業者應
針對銷售中的不動產,調查房屋物件周邊半徑300公尺
範圍內的重要環境設施,所謂的「重要環境設施」並非
僅限於嫌惡設施,舉凡巿場、超巿、學校、警察局、醫
院、寺廟等重要設施,均應標示說明,讓消費者在購屋
時,有足夠資訊做出最適合己身需求的選擇。
「看停車位」則要留意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中,是否
詳細記載車位類型、性質、形式、大小、載重等資訊。
鄭啟新表示,業者可協助測量停車位尺寸,但是停車位
的所在位置及條件設計,也是車輛可否順利停放的關鍵
。他建議消費者購屋時可駕車實地試停,以避免購買車
位後,遭遇難以停放的問題。
鄭啟新強調,即使法令已明文規定,但仍有賴消費
者主動索取,並仔細閱讀不動產說明書,才能保障自身
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