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積公司擬出售5.1%精材科技股權
中央社新聞 2015/11/27 22:01
日 期:2015年11月27日
公司名稱:台積電(2330)
主 旨:台積公司擬出售5.1%精材科技股權
發言人:何麗梅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4/11/27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台積公司今(27)日宣布將出售5.1%精材科技(精材)之股權。前述的5.1%精材股
權係屬台積公司依據8月11日之董事會決議,於本月20日購買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所持有之VisEra Holding Cayman, Ltd. 49.1%之股權以及
Taiwan OmniVision Investment Holding Co. Inc. 100%之股權後,所取得的
10.2%精材股權之一部分。
當精材股票IPO閉鎖期間結束後,本公司將逐步有秩序地出售上述的10.2%精材
股權。現擬出售之5.1%精材股權已於2015年9月30日解除閉鎖,而其餘的5.1%將
於2016年3月30日解除閉鎖。
在出售上述精材持股之後,台積公司仍將是精材的最大股東,持有約41%精材
股權。本次的持股售出並不會影響雙方的策略關係。台積公司將持續在影像感測
元件與微機電系統等領域與精材保持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