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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財經:期交所開放符合一定條件法人、自然人進行授權交易

財訊新聞   2015/05/28 13:17

【財訊快報/巫彩蓮報導】台灣期交所日前公告開放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宣布財力證明超過5000萬元、開戶滿6個月、最近一年於期貨市場交易滿20筆之證明,未曾有期貨交易違約紀錄,符合相關條件的法人、自然人得為期貨商授權委託交易。

所謂授權委託(Careful Discretion Order),係指期貨商接受「特定客戶」在漲跌幅範圍內指定價格區間,授權期貨商代為決定申報買賣時間及價格,期交所此次擬將「特定客戶」範圍進一步放寬。

原期貨商得接受客戶授權委託範圍,除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及期貨服務事業等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此次亦將槓桿交易商納入,以及符合一定條件之自然人或法人,亦開放期貨商得接受其從事授權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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