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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市議員要求訂定台中市電動車充電收費辦法

時報新聞   2020/10/28 11:36

【時報-台北電】電動汽車享受牌照、燃料減免,還花全民的錢?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等4人今天質詢說,電動車掛牌數年年創新高,目前台中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費免費停到飽,充電還是免費充到飽;交通局應儘速訂定「台中市電動車充電收費辦法」。交通局長葉昭甫說,目前是鼓勵期配合環保局,未來將逐步收費採「使用者付費」,朝這方向努力。

張耀中指出,台中市掛牌電動汽車數量從107年454輛、108年914輛、109年截至目前有2145輛,電動車輛數大幅增加的情形之下,政府減免相關汽車負擔稅別雖是全國統一政策,但最重要的動力來源充電現在是免費吃到飽的政策之下,將逐年提高地方政府支出負擔。

張耀中表示,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有131處,目前設有225支充電樁,有公有委外業者表示今年就單一充電樁,一個月就支出近4000元電費。比去年同期多近千元,漲幅逾三成,在經營上增加負擔。

張耀中說,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國人車輛108年平均每星期使用4.1天,平均一天行駛1.8小時,速率以每小時50公里計算,一日通勤移動約90公里,而商業型收費充電站每公里充電費用約略是1.5元,等於一個月充電費用約4000元,假設一半是在公有停車場充電,等同政府對每一電動車為此支出2000元的電費。

張耀中指出,台中市目前有2145輛電動汽車,一台每月在外充電費約估2000元,一個月電費支出就是429萬,一年就是超過五千萬元,未來只增不減,等到預算補貼要破億的時候,交通局怎麼因應?應儘速訂定台中市電動車充電收費辦法,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謝志忠表示,目前電動車成長快速已達到2145輛,也很可能很快就到5000輛,所以交通局的應變辦法不能再慢!使用者付費是公道的,要儘速訂定電動車充電收費辦法應跟上,具體的時程表多久會有進度?交通局要清楚的落實交代。

張玉嬿強調,特斯拉公司從10月15日開始收取超級充電使用費,市府的確應該要逐漸對他們正常化收費,並應正視能源網路議題,幫電動車做基礎建設推動低碳運具,雖然是政策,但日益增多的電動車充電,市政府應該要考慮普遍性及適用性等相關措施。

葉昭甫強調,目前是鼓勵期配合環保局,未來會有逐步規畫朝「使用者付費」方向努力。(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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