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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樹林警連18天酒駕大執法 發現民眾騎電動自行車酒駕比例超高

時報新聞   2022/01/17 14:47

【時報-台北電】遏止酒駕惡行,樹林警分局自去年底實施酒駕大執法,統計自去年12月28日至今年1月14日,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酒駕的比例占整體酒駕的23.8%,其中不少違規者是移工,警方考量移工對電動自行車不得酒駕的法令可能較不熟稔,近日已前往轄內工廠向移工宣導。

樹林警分局局長趙家輝指出,電動自行車是近日新興的交通工具,免考照、免受年紀限制受到民眾喜愛,也是移工經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卻忽略只要酒後上路,如果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酒測值0.15毫克到0.25毫克,依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

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0.25毫克以上會依酒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電動自行車如被查獲未黏貼合格「閃電標章」者,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並沒入車輛。

樹林警呼籲,春節連續假期將至,各種尾牙、春酒活動陸續登場,警方防制酒駕不分季節不分日夜,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對帶有僥倖心態酒後駕車之違規人絕不寬容,並呼籲民眾遵照「酒後不開車」原則,欲前往飲宴聚餐地點可選擇計程車或大眾運輸,避免酒後駕車返家可能,多加使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服務,防制酒後駕車。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慰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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