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挖寶APP內購訂閱條款】

條款與條件

當您選擇透過App內購買項目(In-App Purchase)訂閱愛挖寶App(以下稱「本App」)的加值服務時,本銷售條款即適用於您與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商業交易。您應當詳細閱讀本銷售條款,以認知並瞭解您所享有的權利及承擔的責任,因為本銷售條款構成您向本公司訂閱本APP加值服務所訂立的合約。當您購買完成並開始使用本APP加值服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銷售條款之所有內容。 您購買本APP加值服務時,本App內或本公司網站(包括但不限於富聯網MONEY LINK)所載更新銷售條款等公告,亦均併入本銷售條款之一部分。另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銷售條款之內容,並公告於本App上,請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

一、App內購買項目的費用說明
本公司有權更改、變動本App所提供的任何App內購買項目之價格,以及就特定功能或為了符合商業或法律規則的改變而修訂計費方式並收取費用,但本公司應透過公司網站或本App所載之該等修訂銷售條款版本。除非本公司另有特別公告,否則該等修訂條款在您當時的計費週期到期之前不會適用,須至您下次就該App內購買項目支付費用時才會生效。如果您不同意修訂後之銷售條款,您可在價格更改生效前選擇不續訂該App內購買項目。

二、App內購買項目的自動續訂機制
(一)在不牴觸本銷售條款的規定下,本公司接受若干簽帳卡及信用卡作為App內購買項目的付款方式(總稱為「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在您以可接受的付款方式購買時,您的App內購買項目費用將自您購買該服務之日起開始計費。
(二)如果您購買自動續訂的App內購買項目,則視為您同意本公司可在每月或其他續訂期間(以適用的計費週期為基礎,並自您開始使用該服務所對應的日期起計算),以您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向您收費。

三、取消App內購買項目的自動續訂
(一)您可隨時選擇取消本App內所提供的App內購買加值項目。對App內購買項目的取消,將自當時的計費期間結束起生效。
(二)如果您未能按照本銷售條款之約定,於付款時程內及時、如數支付App內購買項目的費用,則本公司有權取消您已購買的任何App內購買項目。
(三)上開未支付費用係指任何本公司未及時收到全部付款的情形,包括任何發卡行或付款行拒絕傳輸當時已到期資金的情形。您應全權負責確保您帳戶中的卡片資訊是最新資訊且足額付款。本公司亦得酌情決定選擇不立即取消未付款的App內購買項目,在此情況下您應繼續承擔於App內購買項目持續期間內到期的費用。
(四)如果您未能支付App內購買項目的費用,本公司得選擇暫停您使用該App內購買項目的權利,或更改您所享有的權利。本公司在發生未能及時、如數支付款項的情況後,並無立即向您傳送通知之義務,請您應自行注意。

四、軟體及資料授權使用
(一)本公司所提供之軟體或資料,其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為本公司或原供應商所有,於本銷售條款未被終止或解除之情形下,本公司同意授權您使用。
(二)非經本公司書面之同意,您不得將乙方所提供之軟體或資料轉接、攝影、複製、出租或出售予他人。
(三)非經本公司書面之同意,您不得將本公司所提供之軟體或資料,加以修改、擴充、刪除或為其他任何變更。
(四)您如違反上述軟體及資料授權使用之規定,本公司得隨時終止,若因而造成本公司任何損害時,您應負擔全部之賠償責任及其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罰款等)。
(五)您應保證使用本APP服務時,應遵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若您涉及任何非法盜接、轉接交易資訊之行為時,應自行負責相關行政罰則規定及民刑事法律責任,前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或其他相關法令嗣後若有任何修訂變更,您亦應遵守之。

五、免責聲明
(一)本APP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功能與資訊內容等服務,僅係整合既有資訊而為提供參考之目的,非係證券、期貨、貨幣、選擇權、或其他金融及衍生性商品之交易或投資之建議,您須自行判斷並自負風險及盈虧。
(二)您依本PP之資料內容進行任何投資行為所產生之風險及盈虧,未經自行了解判斷,而導致交易損失風險,應自行負擔,本公司不對您之投資決策負任何責任。
(三)您使用本APP所需之行動智慧型裝置作業系統與相關設備之作業系統等,均應自行維護及採取防護措施。
(四)本公司不擔保本APP中資訊傳輸之全部或一部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保證不會發生中斷、遺漏、遲延等情況,您前述情事所受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您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APP所生之特別的、附隨的、間接的或衍生性之損害,亦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五)對於本合約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乙方不擔保其正確性。
(六) 本公司因違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賠償範圍僅限於依本購買條款所實際收受且未高於一年之費用。

六、其他條款
(一)如本銷售條款有任何不清楚或有疑義時,悉以本公司之解釋為準。
(二)本銷售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銷售條款而生爭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三)請注意,本銷售條款構成您與本公司訂立的合約的一部分。本App的每項加值服務均受本銷售條款所約束,您點選「訂閱」,即表示您確實詳閱各該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