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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迅杰(6243)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額度200萬股

財訊新聞   2024/04/30 16:2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2,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僅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

第一項規定,以不低於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簡單算數平

均數擇一之70%訂定。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上述規定

與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5%,

計300仟股供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10%,

計200仟股對外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其餘75%計1,5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

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

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如遇有法令變更、或經

主管機關之修正或指示、或基於營運狀況評估、或資本市場狀況變化而有修正或調

整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得代表本公司簽署及辦理一切有關之契

約及文件,及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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