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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旭軟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中央社新聞   2015/03/06 18:13

日  期:2015年03月06日

公司名稱:旭軟(3390)

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許燕福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大飯店(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路269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

2.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4

月13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民國104年4月22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

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522號;

聯絡電話:03-2220998,分機200,李先生。

(2)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一千

股之股東,本次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公告為之。

(4)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旭軟一)停止受理轉換期間為104年4月20至10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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