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新版核應變區僅需2公里 核安會拒改

【時報-台北電】製造恐慌,不利土地活化!正值核二、三廠重啟前置安檢階段,隸屬官方的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前身核研所),今年完成「114年核一、二、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檢討修正」報告,指核三廠即使發生最嚴重「爐心熔毀」事故,在反應爐半徑2公里處,輻射劑量超出2西弗年機率也小於百萬分之三(3E-06),在極低風險下,建議三座核電廠「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EPZ)」範圍畫設只需2公里。但上級單位核安會卻拒絕,堅持現行8公里大範圍。
所謂「緊急應變區」,就是核子事故發生後,必須實施防範、撤離的地區。原能會(核安會前身)早在民國70年就頒布計畫,每年在核電廠周邊舉行演習,後來EPZ法制化,明文要定期分析檢討。
民國100年,核一、二、三廠EPZ半徑小於7.5公里,當時的原能會保守公告為8公里,但105年、111年定期分析報告已降為5、2.5公里,原能會卻不調整。
國原院的114年版應變計畫區檢討報告,採用近5年氣象資料,各廠最新輻射源狀況,利用評估程式完成分析,結論把三廠緊急應變區更進一步縮小為半徑2公里就夠,輻射影響距離比前版又縮0.5公里。
據新版評析,核三廠在全功率運轉階段,當發生「一般設計基準事故(操作錯誤、冷卻管破裂)」,以兩座反應爐為圓心、半徑0.5公里處,7日累積輻射劑量小於50毫西弗(mSV),符合安全評估標準。
即使發生極嚴重「爐心熔毀」事故,輻射量發生超過50毫西弗的年機率,也小於十萬分之三(3.0E-05),到半徑2公里處,超過2西弗(2000毫西弗)年機率,更是低於百萬分之三,接近零風險。報告解釋,核三因安全設備升級,加裝「反應爐冷卻水泵加裝PSDs(聚合密封裝置)」,外釋頻率大幅下降。
核一、二廠為除役過渡階段前期,更是在半徑0.3公里處,「一般設計基準事故」累積輻射劑量就低於50毫西弗,「爐心熔毀」超出2西弗年機率也是百萬分之三。
評估結論為三廠EPZ半徑小於2公里即夠,將提報中央主管機關檢討參考。此篇報告作者之一、國原院技術員余政倫撰文指出,未來放寬核電廠核子事故應變區範圍,可活化核電廠周邊土地利用。
但核安會卻沒有要遵照專業機構調整意思,核安會科長陳思嘉解釋,福島核災後,即加嚴機組事故計算為8公里。考量核一、二、三廠都還有燃料,仍會維持此畫定範圍。(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王玉樹、蔡佩珈/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