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債券ETF新時代 免稅擬延十年

【時報-台北電】去年來台灣債券ETF進入新時代,主動式債券ETF紛紛掛牌上市,加上被動式債券ETF免徵證交稅優惠即將屆滿,行政院將在1日院會通過修法提案,債券ETF至2036年底免徵證交稅。
行政院1日院會討論項目包括,由財政部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預計當日通過提案後,將修正案送至立法院。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基於台灣去年8月進入主動式債券ETF新時代,加上被動式債券ETF優惠將屆滿,擬讓整體債券ETF在未來十年繼續享有免證交稅優惠,以活絡市場。財政部此前介紹,《證交稅條例》1965年來已歷經12次修正,上次在2025年1月。如今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交稅措施將在今年底屆滿,因此考量活絡債券市場及債券交易所交易基金市場,擬修法延長優惠期限十年,亦即至2036年底。
同時,財政部指出,基於主動式債券ETF與前者均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商品性質相近,為兼顧政策公平性及一致性,也將主動式債券ETF納入停徵證交稅範圍,同樣至2036年底。
隨著主動式債券ETF產品掛牌交易,其餘條文亦有相關調整,原本限制槓桿型及反向型之被動式債券ETF不適用免徵證交稅優惠,修正為槓桿型、反向型之被動式債券ETF與主動式債券ETF不適用免徵證交稅優惠。
此外,財政部表示,為因應商品創新與市場實務發展需要,刪除被動式債券ETF限於投資國內外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債券附條件交易、銀行存款、債券��貨交易等規定,這也有利於其回歸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權責控管。
財政部強調,債券ETF仍應維持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不得投資於股票或其他具股權性質商品;另按金管會稅式支出評估報告,該措施雖導致證交稅收減少,但將提升市場發行規模及成交金額,帶動其他稅收成長。(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楊日興/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