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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豬場廚餘運輸車需裝GPS 農業部補助每車最高領8千

時報新聞   2025/12/17 11:14

【時報-台北電】為澈底降低非洲豬瘟傳播風險,民國116年元旦起將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不過仍有1年的緩衝期,而為確保緩衝期內,持續使用廚餘養豬之豬農衛生安全無虞,農業部規定廚餘養豬農需達標3要件,其中包含運輸廚餘車輛裝設GPS,為此防檢署表示,將提供GPS設備裝設費補助每車1000元、租賃費則是每車每年6000元,以及116年後的拆機費1000元。

其中「運輸廚餘車輛裝設GPS」,則由防檢署透過中央畜產會辦理「廚餘運輸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補助」方案,協助相關豬場於緩衝期間落實廚餘運輸管理,符合條件養豬場於即日起至12月31日完成安裝並檢具廠商開立之安裝證明及發票等資料,可向畜產會申請補助。

應變中心說明,115年為廚餘養豬落日前之最後緩衝期,原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養豬場,欲在轉型期間,繼續使用廚餘,必須先獲地方政府同意,並完成高溫蒸煮設備及影像監視系統建置、確保運輸廚餘車輛裝設GPS,經跨部會聯合稽查合格後,方得於115年1月1日起,有條件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

防檢署指出,本次補助對象限定具再利用資格之養豬場實際用於載運廚餘之運輸車輛,申請豬場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須未公告禁止使用事業廚餘(資源代碼R-0106)、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或動物性廢渣(R-0119)養豬之直轄市或縣(市),豬場並具有環保單位核發之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並完成AIoT系統安裝,廚餘運輸車輛裝設之GPS機種,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以科技化方式掌握廚餘於豬場內之運輸路徑與流向,降低疫病傳播風險,並兼顧防疫需求與產業轉型。

防檢署補充,補助方案採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補助GPS設備裝設費及租賃費,其中裝設費補助上限為每輛1000元,租賃費補助上限為每輛每年6000元;第二階段則補助116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後之拆機費,補助上限為每輛1000元。補助經審核通過後,裝機費及租賃費將自115年1月15日起陸續核發。(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賀培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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