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ETC遠通續約10年 新申辦eTag送百元儲值金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ETC合約將於12月21日到期,遠通取得優先議約權並已完成延約簽訂,將自12月22日持續營運至民國124年底。因應新合約啟動,遠通電收表示,12月22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間,新申辦eTag就送100元儲值金,另全額贊助身障者搭復康巴士往返國道就醫的通行費。
遠通電收公司102年起負責國道計程電子收費,高公局去年宣布「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ETC案)」,雙方去年4月底已完成優先定約議約,新契約年期10年,委辦服務費調降,未來高公局1年約支付20億元給遠通電收,且新約也祭出優惠,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100元儲值金。
高公局說明,優先定約契約已於113年6月5日簽訂,新約將自114年12月22日至124年12月31日止,共計10年10日。新契約的營運方式從BOT調整為ROT方式辦理,而委辦費率自每延車公0.070143元降至0.062元。
另經試算,新契約委辦費調降約11.6%,以過去平均每年支付22億元委辦費給遠通電收推估,未來每年可省約2.7億元。
高公局提到,在新契約中,遠通公司將在首年提供新申辦自動儲值用戶回饋100元儲值金。此外,也要求遠通公司應提升交通資料傳輸的效率,從7分鐘縮短至2分鐘。
遠通電收則表示,為鼓勵民眾申辦eTag,新約第一年首次申辦及安裝eTag,且自申辦當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啟用銀行自動儲值,即可獲得100元儲值金,符合資格後次月的月底,會回饋至新申辦車號之eTag預儲帳戶,另也鼓勵民眾可同步申辦「eTag停車扣繳」,輕鬆支付行車相關費用。(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