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棄「放棄」
Go For It
順從小小的欲望。
真正想做的事,不存在於你看也沒看過、聽也沒聽過的地方;
而是只存在於自己的內心。
與自己的根彼此連結,回溯到眾人為你的誕生而歡呼的瞬間。
小時候令你興奮不已的事物、你一直都想知道的事物,是什麼?
想起那個極為渺小的「衝動」,
即使是無聊的事情也好,請把衝動轉化為行動。
只要想做,立刻動手!
別讓「理性思考」參與了這項決定。
「我想要多看幾遍喜歡的電影」或是
「我想凝望著夕陽西下,直到夜幕降臨」。
順從內心小小的欲望,這些欲望就會帶來其他欲望,
最後,你會慢慢明白自己真心想望的是什麼。
事實上,夢想多半是被遺忘,而不是被放棄。
過慣了安定的生活之後,
許多外在的誘惑讓你覺得這樣下去也不壞。
然而,就是這些雜訊讓你遺忘了真正的夢想。
因此,要隨時在生活中打造不忘記夢想的機制。
例如,在客廳裡擺著與「夢想」有關的畫;
在床邊放著連結「夢想」的大幅地圖;
手機或電腦的桌布使用象徵「夢想」的影像;
書櫃上最好的位置擺放用來接近「夢想」的書籍;
公司辦公桌上貼著與「夢想」有關的明信片;
將能夠讓你想像「夢想」的歌曲編輯成一個播放清單。
只要超過十年沒忘記,持續維持同樣的心情,
就能夠吸引「夢想」靠近,而且一定會實現。
從「嘴上說說」變成「記住想做的事」。
圖片來源:pixabay
本文授權刊登自悅知文化/四角大輔《為了自由,20歲就應該捨棄的50件事》
作者|四角大輔
譯者|黃薇嬪
出版|悅知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