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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來毅數位(7834)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股數1000萬股內

財訊新聞   2026/07/24 07:0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

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之特定人為限。

(1)應募人如為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應募人名單、應募人與本公司之關係如下: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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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毅 本公司董事長

林欣怡 本公司副董事長

鍾衍彥 本公司董事

蔡一郎 本公司資安長

張嘉顯 本公司技術長

旺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昌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應募人屬法人,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應募人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

旺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林政毅 99.50% 本公司董事長

旺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林欣怡 0.50% 本公司副董事長

昌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林欣怡 95.24% 本公司副董事長

昌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林政毅 4.76% 本公司董事長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A.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為提升本公司營運能力及擴大市場,應募人選擇以相同

產業、或可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或可協助提高本公司營運績效、或其他業者可提供

業務整合利基之法人或個人為限。

B.必要性:為因應公司所處產業之激烈競爭,並配合公司未來產品及業務規劃,引進

策略性投資人實有其必要性。

C.預計效益:藉由應募人之加入,除可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同

時亦可提高營運績效。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在10,000,000股額度內為限。

5.得私募額度:在10,000,000股額度內,視資本市場狀況,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內不超過五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為私募

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或因應集團海內外業務之用。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目前尚需挹注營運資金,及考慮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等,故

採用私募方式辦理籌資。本計劃之執行預計將可強化公司競爭力,以及提升營運效能

,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擬提請股東

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

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

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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