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第六家壽險業者跟進!南山人壽匯率會計新制上路

【時報-台北電】第六家壽險業者跟進匯率會計新制。南山人壽30日發布重大訊息宣布,董事會已正式通過會計決議,自2026年1月1日起,南山人壽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且未避險之債務工具,將統一採用「匯率攤銷法」進行帳務處理,目前包括臺銀人壽、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富邦人壽與元大人壽、南山人壽皆已宣布啟用新制。
2026年1月1日起,台灣壽險業接軌IFRS 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TIS會計制度,並引入「AC債券匯率攤銷法」,「未實現匯損」不再一次列入損益,改為依債券剩餘期限「逐期攤銷」,預計年省近千億避險成本,促使財報更貼近長期經營實質,並要求業者加強資本韌性。
南山人壽指出,依金管會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草案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函釋,南山董事會決議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將直接持有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的債務工具,且未指定外幣風險避險者,自今年1月1日起採用匯率攤銷法處理。
金管會在去年12月底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兌換損益規定,未來壽險業在面對匯率波動時,損益表的呈現可望更加平穩。
其中,臺銀人壽率先於1月21日公告,將採用匯率會計新制,後續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均跟進,加上富邦人壽與元大人壽29日也宣布將採匯率避險會計新制,加上30日南山人壽,目前已有六家壽險將採新制,2026年起採匯率攤銷法處理,意即未來避險成本將大幅降低。
壽險業者指出,以實務情境來看,假設壽險公司投資100萬美元的美國公債,期限為10年,若依過去會計處理方式,若當年度新台幣走貶,所產生的匯兌利益就必須一次全數反映在當期損益中。舉例來說,匯率變動帶來300萬元新台幣的帳面利益,該金額就會直接拉高當年獲利;反之,若隔年新台幣大幅轉強,先前利益可能立刻反轉,形成顯著的匯兌損失,過去財報波動相當劇烈。
因此,壽險業盼調整匯率會計制度節省避險成本,改採「匯率攤銷法」,匯率變動所造成的損益將不再即時一次性入帳,而是先調整為資產帳面金額的一部分,再依債券剩餘存續期間逐年攤提。以前述案例而言,原本單一年度須認列的300萬元匯兌收益,將被分散至10年,每年僅影響損益約30萬元,藉此抵銷匯率起伏對獲利表現的衝擊,且避險成本也大幅減降。(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巫其倫/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