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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證交所修法 提高券商延遲交割過怠金

時報新聞   2026/09/16 08:11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證交所董事會通過修正營業細則第137條草案,未來將調升證券商延遲交割過怠金金額並改採四個級距計收,另外,亦開放創新板上市股票得為權證標的。

 由於近期證券商延遲交割頻率及金額提高,且現行延遲過怠金規範逾30年未調整,已無法反映現今市場規模,為維護市場交割秩序,故修正「營業細則」第137條,研擬調升證券商延遲交割過怠金採四個級距計收,以提升監理效能。

 過怠金主要針對證券商在辦理交割、申報或結算作業時,因延遲或逾期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而被證券交易所處以的懲罰性行政罰鍰。

 證交所表示,創新板上市股票已開放信用交易、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及當沖交易,且實施以來均具良好成效,為建構完整交易制度,決定開放作為權證標的。

 同時,董事會也通過英柏得(7843)、兆捷科技(6959)、耐特(8058)、饗賓(7883)和欣雄(8908)等5家公司上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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