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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首都公車撞路樹12傷 北市開罰

時報新聞   2026/03/12 08:14

【時報-台北電】首都客運一輛284公車11日上午8時許,在北市內湖區三軍總醫院院區內,轉彎準備進站時不慎自撞路樹,導致車上張姓駕駛及11名乘客受傷,立即就近送到急診室救治,所幸皆無大礙。因事發現場為非公共道路,警方依規定開立非道路範圍事故證明文件,初步判斷可能是因機械故障肇事。首都客運表示,會負完全賠償責任。

 北市公共運輸處說,已請業者妥善處理相關費用,後續出具完整調查報告,再按裁罰基準開罰,因造成乘客受傷,依《公路法》可開罰9000元至9萬元。

 日前杉林溪發生遊園車暴衝墜谷,造成1死7傷的交通事故,三總院區內又發生公車自撞車禍,因為都屬於非道路交通事故,警方表示,民眾遇到這類事故仍應報警自保,以作為保險理賠與民事賠償的依據,維護自身權益。

 警方指出,非道路交通事故常發生在私人土地、工業園區、校園或停車場,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報警,並對車損、全景拍照,保全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證據,通常警方不會開立事故登記聯單,是開立「非道路事故登記表」,當事人無法申請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或車禍鑑定,若造成人員傷亡,仍有《刑法》過失傷害罪或致死罪的責任,民事賠償則依民法侵權行為責任判定,責任歸屬比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只要有報案記錄,汽車損壞險或第三人責任險通常仍會理賠。

 警方調查,張男昨天上午駕駛284電動公車偏離車道撞擊路樹,確認沒有酒駕、精神狀況正常。張男表示,事發時車輛疑似機械故障,突然失控衝出車道撞上路樹,詳細事故發生原因將由專業機構調查釐清。

 首都客運表示,張男為公司資深員工,出勤皆符合法定工時,最近一次休假為3月7日,休假狀況正常。案發後,公司立即指派專人前往醫院對受傷乘客進行一對一照顧,總經理李建文也親自到醫院慰問,並發放每人6000元紅包壓驚,公司承諾負完全賠償責任,另負擔傷者離院1000元計程車車資,相關醫療費用也統一向醫院結清。(中國時報一林郁平、張珈瑄/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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