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軍人投敵、毒駕加重刑責 立院周三審查
時報新聞 2026/08/09 09:13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以及國防外交委員會,12日將聯席審查《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針對軍人投敵、向敵人效忠加重處罰,軍人酒駕、毒駕也將提高刑責。不過包含行政院版在內,其中光是草案的第24條就多達10種版本,第54條更是多達25種,各版本在犯罪成立門檻、刑度、死刑及累犯規定上仍有明顯差異,有待委員會中討論。
賴清德總統去年3月主持國安高層會議,提出因應中共統戰的17項策略。行政院隨即盤點20部需要立法或修法的草案,盼能遏止境外敵對勢力的統戰滲透,去年12月拍板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
在第24條部分,行政院版將軍人「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刑度,由現行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並新增軍人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或科技方法等向敵人表示效忠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預備或陰謀投敵、降敵者則處6月以上5年以下。
綠委何欣純、陳素月及李坤城版本也加重刑度,降敵提高至5年以上10年以下,向敵人效忠則處3年以上7年以下;林宜瑾版則納入軍事不利益、玷辱國家榮譽或損害國家利益等要件;王定宇版處罰範圍最廣,未遂、預備及陰謀行為也納入處罰。
至於第54條部分,行政院主張酒毒駕分流,毒駕致死處5年以上12年以下,10年內再犯致死則處無期徒刑。各立委版本中,則主張提高刑責,不區分酒駕毒駕,只要致人死亡��可判死。(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丁上程/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