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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台南爆炸案 里長等3人收押

時報新聞   2026/08/25 08:44

【時報-台北電】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二段空地22日凌晨發生鎂鋁廢料大爆炸,造成15傷、12間房屋重損。台南地檢署23日拘提當地理想里的里長鄭順、楊姓業者、龔姓司機等3人,檢察官訊問後,認定3人涉犯《刑法》公共危險、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重大,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24日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南檢強調持續釐清致災廢棄物究竟是從何處而來,並追究相關人員刑責。

 爆炸案發生後,檢警持續追查鄭順出借空地給楊姓業者放置鎂鋁廢料始末,及楊男所屬友誠公司負責人王逸凱行蹤,還有楊雇用龔姓司機的過程。

據了解,該空地地主十幾年前提供給區公所,交由鄭順管理,做為里民無償停車使用。鄭順案發後先表示,直到事發當天,他還以為該廢棄物是空地旁新建案的建商所有;建案工地主任則在本月初直擊傾倒該批鎂鋁廢料的貨車、拍下車牌,爆炸後提供給檢警,查出載運的龔姓司機。

 鄭順後改口說,曾住在該里的楊男來找他借用空地放東西,第1次依約於7月初清走,8月初再借用,即由龔姓司機載來發生爆炸的鎂鋁廢料。爆炸發生後,鄭順堅稱他不知道載來的是什麼東西,也不認識遭通緝且潛逃到越南、涉嫌委託楊男借地及清運的友誠公司負責人王逸凱。

 警方22日案發後即通知鄭順和楊男到案說明,訊後兩人都被請回,楊男聲稱是受王逸凱委託處理這批廢料。而王名下的公司虛設在高雄,戶籍也遷到高雄市大樹區戶政事務所,住所還亂填大樹區龍目里的清潔隊地址,他6月30日出國,7月初因詐欺案被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

 檢方23日拘提鄭、楊、龔等3人到案,訊後認定3人涉違反公共危險罪及廢棄物清理法,有串、滅證和逃亡之虞,昨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審理後,考量本案造成多人受傷及重大財損,經以比例原則權衡各項公益及被告權利後,認為3人均有羈押必要,裁定收押禁見。

 經查,王逸凱並無廢棄物清理許可,這批廢料到底源頭在哪,仍有待調查。檢警後續除要追緝王逸凱到案外,並追查楊姓男子向鄭順借用空地放置鎂鋁廢料及楊男雇用龔姓司機載運的過程中,是否有利益往來,進一步調查金流,釐清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或還有其他地方堆置如同不定時炸彈的危險廢料。(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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