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提告被駁回 無法參選竹北市長
時報新聞 2026/10/22 17:19

【時報-台北電】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登記參選新竹縣竹北市長,但10月7日遭新竹縣選委會認為資格不符,她不服遞狀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定暫時處分讓她參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暫時准許她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之重大損害,遠甚於未准許她之聲請而其事後獲本案勝訴所生之個人損害,尚無從認有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必要,駁回她的聲請。可抗告。
李貞秀出生在中國大陸地區,嗣與我國國民結婚、來台居留,於民國88年設有戶籍,其於114年3月初向主管機關補繳大陸戶籍註銷證明。她115年8月31日申請登記參選新竹縣竹北市第11屆市長選舉,經新竹選委會人依陸委會函令,認為原中國大陸人民登記申請為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者,應於105年11月28日以前向主管機關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並審認她自114年3月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起算,迄今未滿10年。(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偉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