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健保停復保12月23日失效 未見解方
【時報-台北電】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中的停復保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2年內不修法就會失效。距離期限只剩1個多月,衛福部仍無具體方向,消基會前董事長吳容達擔憂,一旦時限到了、失去法律依據,國人返台馬上受影響,耶誕假期將至,這些人回國能不能復保、就醫,將是一大問題,主管機關不應怠惰,要趕快想辦法因應。
一位長期居住海外的李姓民眾,因多次返台被要求補繳健保費,提起行政訴訟,遭判敗訴後,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2022年底判決,停保、復保的施行細沒有法律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2年後若不修法就會失效。
旅外國人回台使用健保,常引起社會詬病。衛福部統計近年停復保實施情形,2019~2020年收入大於支出,但2021年新冠疫情爆發後,連2年都是支出大於收入。2021年保費收入0.82億元,支出1.14億元。2022年收入1億元,支出1.27億元。到了去年則有所好轉,收入3.01億元,支出2.81億元。
儘管失效期限快到了,衛福部社保司仍表示,目前尚在研議中,要依程序陳核才能確定。而不具名人士分析,出於民意考量,政院較傾向「以不變應萬變」,且如今要修法也來不及。
「我們從頭到尾反對停復保」。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只要是國民都應強制納保,此事不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更惡化了不公不義。至於在海外2年以上、已被除籍者,則建議允許選擇是否退保,一旦退保就比照外國人,等待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也支持廢除停復保,只要是國民,都有繳保費的義務。健保的精神是「有錢的幫助沒錢的,健康的幫助不健康的」,不應該以「健保不虧」為由,繼續允許停復保。至於駐外人員、出海工作幾個月的遠洋漁工,則可研議是否列為例外對象,剩下的人持續繳保費。
消基會前董事長吳容達擔憂,當停復保規定失效,就失去了法律依據,接下來將迎來耶誕節假期,長期出國的人回台能不能復保?能不能就醫?主管機關能不能向他們收保費?將是一大問題。空窗期越久,影響越大,須盡快想辦法解決。(中國時報一林周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