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長照扣除額增至18萬 今拚三讀
時報新聞 2025/12/05 08:17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院會5日將審查《所得稅法》17條修正案,將長照扣除額從12萬提高到18萬,可望三讀。財政部表示,與衛福部確認,80歲以上的健康長者,也就是未經巴氏量表評量、可聘雇外籍看護者,卻不符長照資格,不能申報扣除額抵減。
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者受扶養親屬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可享扣除額12萬元。立法院朝野已取得共識,將綜所稅的長照扣除額從現行的12萬提高到18萬,並可回溯至今年的1月1日,也就是明年5月報稅時就可適用。
在修法的過程,立法院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今年8月開始實施,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就可以聘雇外籍看護。財政部向衛福部確認,新規中80歲以上的長者,未經巴氏量表評估,仍可聘雇外籍看護者,是否符合規定的「衛福部公告需長照的身心失能者」。
確認結果,80歲以上的長者,未經評量,雖依《就服法》可以聘雇外籍看護,卻不符長期照顧資格、不可申報扣除額。財政部指出,意即若要申報長照扣除額,需要經過評估、確認符合長照資格,不論是否聘雇外籍看護,都可以申報;反之80歲以上長者,經評估不符或者未經巴氏量表評量,不論是否具聘雇外籍看護資格,都不能申報長照扣除額。
可申報長照扣除額者,主要有3大條件,包含經審查符合標準的身心失能者,不論是聘雇外籍看護或家人在家自己照顧都可申報;其次是申請長照服務及給付辦法中的服務使用者;與入住指定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規定天數者。財政部評估,若將長照扣除額提高到18萬元,減稅利益大約維持在10億元、35萬戶可以受惠。(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吳靜君/台北報導)
